「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增加「家庭責任醫師全人照護評估單」之填寫範例及相關注意事項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醫聯字第1020000627號函:102年「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經過台灣家庭醫學醫學會幹部爭取,新增項目「家庭責任醫師全人照護評估單」之填寫範例及相關注意事項:
1.評估單之申報需於病人就診時申報,需親自診察並將全人照護評估之內容填寫於評估單後,方可申報費用。
2.評估過程應盡量詳實,但需尊重會員意願,不可強迫民眾配合。
3.考量執行實務,凡屬健保給付範圍之一般服務案件或預防保健、戒菸門診等代辦案件,醫師親自診察填報評估單,均可申報該項費用,惟當年度僅得申報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