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徵用口罩撥用予地方政府配發給基層診所外科口罩
目前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正與本會整備中,相關配發日期、分區方法、數量與天數將置於本會官網「公告事項」及LINE 群組,請會員密切注意。
第一次由中央配給、公會配發,自109年2月3日起分區配發至2月15日
*院所醫事人員執登人數X15天X2片平面口罩(15天量)
第一階段自109年2月17日起分區配發至2月24日
*執登醫師數X150片平面口罩(15天量)
第二階段自109年3月2日起分區配發至3月9日
*執登醫師數X200片平面口罩(15天量)
*再依院所醫事人員執登人數與醫師數比加發:
>7者 加發50片 (15天量)
>10者 加發100片(15天量)
>15者 加發150片(15天量)
第三階段自109年3月16日起分區配發至3月23日
*執登醫師數X100片外科口罩、100片平面口罩(15天量)
*再依院所醫事人員執登人數與醫師數比加發:
>7者 加發50片 (15天量)
>10者 加發100片(15天量)
>15者 加發150片(15天量)
*執登醫師數X6枚N95(2週量,耳鼻喉科/兒科專科醫師再加發3枚)
第四階段自109年3月30日起分區配發4月6日
*拋棄式隔離衣配發:基層診所每位執登醫師配發三件
*執登醫師數X100片外科口罩、100片平面口罩(15天量)
*再依院所醫事人員執登人數與醫師數比加發:
>7者 加發50片 (15天量)
>10者 加發100片 (15天量)
>15者 加發150片(15天量)
*執登醫師數X3枚N95(1週量)
(依基層診所職登醫師數作配發,領用之外科口罩總數量由診所負責醫師統籌分配運用:使用人員包括診所醫、藥、護、檢、行政人員…等,N95口罩則限醫師使用)
請基層診所負責醫師於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人員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13:30-16:00)至公會會館親自領取,或備妥蓋有診所大章及負責人印章之委託書由被委託人領取~
3/30(一) 仁武區 大社區 田寮區 杉林區 甲仙區 桃源區
那瑪夏區 茂林區 大寮區 林園區 鳥松區 大樹區
燕巢區
3/31(二)旗山區 美濃區 六龜區 內門區 彌陀區 永安區
岡山區 路竹區 阿蓮區 橋頭區 梓官區 湖內區
茄萣區
4/1(三)北鳳山區鳳山第一衛生所轄區國泰路以北
4/6(一)南鳳山區鳳山第二衛生所轄區國泰路以南
北鳳山區 (鳳山區第一衛生所所轄)
南鳳山區 (鳳山區第二衛生所所轄)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戰備物資口罩各單位消耗名冊 (N95)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戰備物資口罩各單位消耗名冊 (外科口罩)
物資需求委託書 (物資需求委託書)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戰備物資口罩各單位消耗名冊 (拋棄式隔離衣+N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