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診療項目 | 代碼 | 支付點數 |
| 辦理轉診費_上轉 | 01036C(使用保險人電子轉診平台) | 250點 |
| 01037C(無保險人電子轉診平台) | 200點 | |
| 接受轉診門診診察費加算 | 01038C | 200點 |
申報方式:併同原案件申報即可;但是,轉診及接受轉診費用點數
先申報0,健保署將勾稽個案實際就醫情形,每季統一補付。
因此醫療院所如有轉診至醫院之個案(無論用轉診平台或是用紙本),或是接受由醫院轉診來之個案,請先隨案件一同申報。另有使用健保署電子轉診平台轉診之個案,健保給付比使用傳統紙本轉診單多50點,請大家多多運用電子轉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