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提供保險對象視訊診療作業須知」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檢送「全民健康保險特約 醫事服務機構提供保險對象視訊診療作業須知」,請查照。

說明:
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112年4月7日健保醫字第1120661189號 函(如附件)辦理。

附件一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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