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安寧共同照護試辦方案」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安寧共同照護試辦方案」,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依據:衛生福利部104年7月3日衛部保字第1041260468號核定函。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