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事故事件通報

轉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會-全醫聯字第1070000140號函:

衛福部委託醫策會受理「生產事故事件通報」,若於107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生產事故事件者,請依「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第22條第1項、「生產事故通報及查察辦法」第4條等規定及「生產事故通報作業說明」,於事件發生後之次月十日前向醫策會通報。

衛生福利部 (衛部醫字第1071660293A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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