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醫聯字第1010001430號函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醫聯字第1010001430號函:轉 知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為擴大民眾得知藥害救濟之管道,使用藥者知悉藥害救濟相關制度,惠請會員得於藥袋加註藥害救濟相關資訊,該局建議標示之用語 為「正當合法使用藥物,造成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得申請藥害救濟;請聯絡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電話:02-2358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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