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公告102年醫院評鑑基準「三班護病比合理」試評條文
行政院衛生署於102年4月23日以衛署醫字第1020270423號公告102年醫院評鑑基準「三班護病比合理」試評條文如下:
| 條文 | 評量項目 |
| 三班護病比合理 | 版本1:1.地區醫院:(1)白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11人。(2)小夜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15人。(3)大夜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20人。2.區域醫院:(1)白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9人。(2)小夜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13人。(3)大夜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18人。3.醫學中心:(1)白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7人。(2)小夜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12人。(3)大夜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17人。版本2:1.地區醫院:(1)白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10人。(2)小夜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15人。(3)大夜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20人。2.區域醫院:(1)白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8人。(2)小夜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13人。(3)大夜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16人。3.醫學中心:(1)白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7人。(2)小夜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10人。(3)大夜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14人。[註]本條文僅試評蒐集資料,不納入正式評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