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313 一O八年度提升診所競爭力系列學術講座「醫療法及常見違規態樣宣導」

  一O八年度提升診所競爭力系列學術講座「醫療法及常見違規態樣宣導」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縣醫師公會
日期時間108年03月13日(星期三)12:30~14:30
地點社團法人高雄縣醫師公會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241號六樓)
報名截止日期2019/03/08
講師廖哲宏/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視察
課程大綱一.醫療法上的制裁
     倫理責任、法律責任

二.擺盪於強勢及弱勢間的醫事人員
醫療法第106條:
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     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物理之接觸
•精神上壓制
•惡害之通知
•其他(?)
積分西醫師繼續教育積分-醫療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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