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114年度「高雄市居家醫療次都會區及偏遠地區診療護理補助計畫」,請踴躍參與服務。
說明:
一、
旨揭計畫為持續照顧本市次都會區及偏遠地區困難就醫的長輩,請至案家提供居家醫療服務,讓長輩能獲得妥適的照護。
二、旨揭計畫補助標準如下:
(一)長輩戶籍地在高雄,且居住於本市次都會區(如:燕巢、阿蓮、路竹、湖內、茄萣、永安、彌陀、梓官、林園、旗津、大樹等11區)或偏遠地區(如:桃源、茂林、那瑪夏、甲仙、六龜、杉林、美濃、內門、旗山、田寮等10區)。
(二)服務單位需參與特約健保署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並與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簽訂契約。
(三)補助額度:
1、次都會區:服務單位至案家提供居家醫療服務補助300元/次。
2、偏遠地區:服務單位至案家提供居家醫療服務補助350元/次。
(四)檢附旨揭計畫書及契約書等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