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公告預告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三條附表(一)

行政院衛生署於101年12月26日以衛署醫字第1010268561號公告預告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三條附表(一),詳如附件連結。

對於該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該署醫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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