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07)年行政院擴大公費疫苗接種處置費補助,每劑補助100元

在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幹部持續努力協助下,今(107)年獲行政院同意,擴大公費疫苗接種處置費補助,每劑補助100元

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107年度公費疫苗接種處置費擴大補助作業計畫,相關規定如下:

(一)補助項目及年齡上限:
    1.兒童各項常規疫苗應接種或補種劑次及特定對象接種之B型肝炎 免疫球蛋白等。補助年齡上限訂為出生滿13歲以前。
    2.75歲以上長者肺炎鏈球菌疫苗。

(二)補助原則: 1.按接種劑次核計,每劑補助100元。 2.針對以下情況均予補助接種處置費: (1)因病或併同預防保健項目就診,同時接種常規疫苗或75歲以上長者肺炎鏈球菌疫苗。 (2)兒童常規疫苗或75歲以上長者肺炎鏈球菌疫苗與流感疫苗同時接種。 3.若當次就診單純接種兒童常規疫苗或75歲以上長者肺炎鏈球菌疫苗,請院所不再向民眾收取診察費。

(三)經費申報及核付方式:
     1.自本年9月1日起,由各醫療院所依修訂之「兒童常規疫苗」及「75歲以上長者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處置費申報及核付作業,併其他醫療費用每月向健保署申報,由健保署依流程核撥款項。
    2.有關本年1-8月之處置費補助,依下列方式申報及回溯:
       (1)本年8月31日前執行之兒童常規疫苗接種劑次,仍依現行「補助1歲以下兒童常規疫苗接種處置費申報及核付作業」,申報7診次之接種處置費。
       (2)本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擴大補助範圍之兒童常規疫苗接種處置費應補差額及75歲以上長者肺炎鏈球菌疫苗之接種處置費,由疾管署就醫療院所匯入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且符於規定之接種資料,核算各醫療院所之接種量,並與健保署提供之各院所已申報費用檔進行比對後,核給差額或應補助費用。

常規疫苗接種處置費、相關醫療費用申報及收費標準

就診內容  費用單純接種常規疫苗因病就診同時接種常規疫苗配合兒童健檢時程同時接種常規疫苗
常規疫苗接種處置費補助補助補助
 診察費/預防保健服務費1. 不向健保署申報接種診察費2. 不向民眾收取接種診察費1. 得向健保署申報因病就診之診察費2. 不向民眾收取接種診察費1. 得向國健署申報預防保健服務費用2. 不向民眾收取接種診察費
掛號費得依各縣市所訂之收費標準收取得依各縣市所訂之收費標準收取1次得依各縣市所訂之收費標準收取1次
其他醫療費用(如醫材費等)得依各縣市所訂之收費標準收取得依各縣市所訂之收費標準收取得依各縣市所訂之收費標準收取

107年公費疫苗接種處置費擴大補助作業計畫

http://www.tma.tw/files/meeting/N2018816163314_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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