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0年為本市醫院、診所醫事人員及醫院行政人員投保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疫苗險之申請理賠相關事宜

一、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前於110年5月21日為本市醫院、診所醫事人員及醫院行政人員投保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疫苗險計畫一,其中保理賠項目之一「法定傳染病疫苗預防保障定額補償健康保險」,係指自投保日起至111年5月21日零時止保險期間確診罹患法定傳染病,且確診前180日內曾接受預防該法定傳染病之疫苗接種者,予以定額理賠三萬元。

二、
被保險人於投保期間如有符合理賠條件情形者,請檢具理賠申請書、確診之診斷書(或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及小黃卡影本(最後一劑施打日起算180日內),逕洽富邦產險高雄分公司李政鴻先生辦理07—9698998#8525,惟因目前案件處理不及,請配合於7月1日後再行送件。

個人保險理賠申請書 (富邦產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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