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529 一O八年度提升診所競爭力系列學術講座「醫療法及常見違規態樣宣導-2」

   一O八年度提升診所競爭力系列學術講座「醫療法及常見違規態樣宣導-2」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縣醫師公會
上課日期時間108年05月29日(星期三)12:30~14:30
上課地點社團法人高雄縣醫師公會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241號六樓)
報名截止日期2019/05/27
講師廖哲宏/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視察
課程大綱一.醫療法上的制裁
      倫理責任、法律責任

二.擺盪於強勢及弱勢間的醫事人員
醫療法第106條:
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
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
     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物理之接觸 
•精神上壓制
 •惡害之通知
•其他(?)
積分西醫師繼續教育積分-醫療法規、家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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