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103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醫聯字第1040000619號傳真:函知今年西醫基層申報執行業務所得相關規定及本會彙整申報試算範例等資料,請 參考。
說明: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依據財政部104年4月2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404503601號令訂定「103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彙整申報試算範例如下附件:

附件一:103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
附件二:103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
附件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請醫療費用分列項目表

扣繳憑單:若去年已申請紙本者,健保署仍將延續郵寄紙本送達;若去年未及申請,對需要紙本者,可向衛生福利部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綜合行政科(三民區九如二路157號4樓)申請索取,文中需註明「???年度所得稅扣繳憑單需要寄發紙本憑單」、「申請之醫療院所名稱及代號」、「申請日期並蓋特約大小章」,接獲申請後將進行寄發。

分列項目表:若有需要紙本,可向衛生福利部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費用科(三民區九如二路157號4樓)申請索取,文中需註明「申請紙本???分列項目表」、「申請之醫療院所名稱及代號」、「申請日期並蓋特約大小章」,接獲申請後將進行寄發。

附件二 (103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

附件三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請醫療費用分列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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