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公告事項:
一、106年藥品費用支出目標值為新台幣1,511.0億元,106年藥費核付金額併入計算105年實際核付金額超過推算金額之額度後為新台幣1,594.4億元,超出目標值之額度扣除106年藥品價量協議回收金額之9.58億元後為新台幣73.82億元。
二、107年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之第一大類及第三大類藥品支付價格年度例行調整結果,詳附件一之藥價年度例行調整結果明細表,新藥價自107年4月1日生效。
三、列屬罕見疾病用藥及特殊藥品清單詳附件二,另依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第24條規定辦理。
相關檔案
https://www.nhi.gov.tw/BBS_Detail.aspx?n=73CEDFC921268679&sms=D6D5367550F18590&s=D8FDA6BE2D717F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