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鑒於當醫師為民眾提供醫療服務時,能予保障醫師人身安全,爰此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歷經110年2月23日及110年4月20日邀請壽險公會及產險公會召開「團體意外保險專案小組」會議討論,經全聯會極力爭取,通過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規劃方案。
二、
檢附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針對會員、配偶及診所醫護工作人員(投保年齡上限為105歲)一般意外身故失能保險、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及傷害住院日額保險等專案供參。
說明:
一、
鑒於當醫師為民眾提供醫療服務時,能予保障醫師人身安全,爰此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歷經110年2月23日及110年4月20日邀請壽險公會及產險公會召開「團體意外保險專案小組」會議討論,經全聯會極力爭取,通過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規劃方案。
二、
檢附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針對會員、配偶及診所醫護工作人員(投保年齡上限為105歲)一般意外身故失能保險、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及傷害住院日額保險等專案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