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公告修正發布施行「受術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予捐贈人,或負擔其必要之檢查、醫療、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之金額」

衛生署公告修正發布施行「受術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予捐贈人,或負擔其必要之檢查、醫療、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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