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財政部110年2月1日台財稅字第10904650720號令「稽徵機關核算109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及110年2月1日台財稅字第10904650721號令「109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辦理。
二、查109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西醫師部份,依財政部110.2.1.台財稅字10904650721號令發佈適用費用率,得按該公告費用率之112.5%計算,經試算後請參考使用。
三、依財政部108年4月12日台財稅字第10804509640號令,自107年1月1日起依衛福部「C型肝炎全口服新藥健保給付執行計畫」,取得屬C肝藥品費用之全民健康保險收入,必要費用得以該收入之96%認定。
四、檢附109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供參:其中「扣繳憑單」及「分列項目表」,均可在中央健康保險署VPN網站下載;若有需要扣繳憑單及分列項目表紙本者,可向所屬健保分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申請索取。
分列項目表-樣張 (1/31已撥付)
分列項目表-樣張 (1/31未撥付)
109 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試算範例 (試算範例)